申报审批流程是什么?
(一)申报。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,向所在的镇(街)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大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大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人员资产投入清单表》(附件2)、《大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人员安置帮扶残疾人花名册》(附件3),同时提供身份证、残疾证、营业执照、安置残疾人用工合同(若有)与工资发放有效凭证(若有)及被安置残疾人残疾证(若有)、资产投入证明(包括不限于场地租赁、进货的正规发票)等相关规范佐证资料。
(二)审定。每年4月底前,镇(街)核实,整理符合条件残疾人的基本材料,并在《大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、加盖公章,统一报送区残联审定。5月底前,区残联对照相关扶持条件,对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,并组织人员到残疾人创业就业场所实地调查核实,对符合扶持条件的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由区残联按标准进行资金扶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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